一份完整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记录,必须包含以下七个核心要素:辅导日期与时长、学生脱敏信息、辅导主题、学生主诉与行为表现、辅导过程与方法、效果评估、后续建议与跟踪计划。以下按标准格式逐项说明填写要求。
标准格式模板
(一)基本信息栏
辅导编号(按学校统一编码规则,如"XL-2026-0312")
辅导日期、起止时间、总时长
学生编号(使用学号或代码,不直接书写全名)
辅导教师姓名及心理资质编号
辅导类型:个体咨询 / 团体辅导 / 危机干预 / 转介记录
(二)主诉与问题描述
学生自述内容:使用客观转述,标注"学生表示""学生反映"
教师观察到的行为表现(如哭泣、回避眼神、反复搓手等)
问题持续时间与触发情境
涉及领域:学业、人际、情绪、家庭、自我认知等
(三)辅导过程记录
采用的辅导方法(认知行为、叙事疗法、沙盘游戏、呼吸放松等)
关键对话要点(记录核心节点,非逐字记录)
学生情绪反应与变化
教师给出的具体建议或干预措施
(四)效果评估与后续计划
本次辅导目标达成程度(可用"较好改善""部分改善""未见明显变化"表述)
学生本人反馈与继续辅导意愿
后续辅导频次与周期建议
是否触发转介或危机干预流程
家长沟通情况及反馈(如适用)
填写规范核心要求
1. 客观性:使用中性语言,禁止"我觉得该生……"等主观判断,应写"学生表达……""观察到……"。
2. 及时性:辅导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,确保记忆准确。
3. 完整性:七项要素缺一不可,无内容处注明"无"或"不适用"。
4. 保密性:涉及学生全名、家庭住址、诊断结论等内容按学校保密制度分级处理;对外提供时须脱敏。
5. 规范性:手写须字迹清晰;电子记录使用学校统一模板;修改处须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。
档案管理与保密制度
依据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及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相关规定:
辅导记录属学生个人敏感信息,须单独存档,与学业成绩档案分开管理;
纸质记录存放于心理办公室专用保密柜,电子档案加密存储,访问权限限于心理教师本人及分管副校长;
保存期限不少于学生在校年限加3年;
非经法定程序或监护人书面同意,不得向班主任、任课教师等任何第三方提供完整记录;
涉及自伤、自杀风险等危机记录,按学校危机干预预案处理,必要时依法向公安或卫健部门报告。
高频疑难解答
班主任能否查看学生辅导记录?
不得查看完整记录。心理教师可应班主任请求,提供"该生近期情绪状态是否需要特别关注"的简要说明,但不披露具体辅导内容与对话细节。
学生要求查阅自己的记录怎么办?
满18周岁学生本人有权查阅;未满18周岁的,由监护人代为书面申请青岛高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,心理教师协助查阅并作必要说明。
记录中能否出现"抑郁症""焦虑症"等诊断用语?
学校心理教师不具备医学诊断资质,记录中应使用"呈现抑郁样情绪""焦虑水平偏高"等描述性表述。正式诊断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,学校记录中仅可写"建议转介至XX医院精神科进一步评估"。



